因学校管理工作需要,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,招聘简章如下:
一、招聘人数和要求 1、人数:2名(男、女各1名) 2、基本要求 (1)取得全日制本科(具有学士学位)及以上学历。毕业学校要求属于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高校(不包括隶属本部的二级独立学院)。 (2)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 (3)中共党员(含预备)。 (4)大学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(需出示:聘任书或任职通知书或就业推荐表)。 (5)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、文字表达能力。 (6)身体健康,热爱辅导员工作,自愿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 (7)遵纪守法,无刑事犯罪记录。 二、招聘程序 (一)报名办法 1、报 名者须用钢笔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1份,并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:身份证、就业推荐表(或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)、党员证明、英语等级考试证书、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、获奖证书、担任学生干部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(已就业的报名时还需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);并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相片2张,报名费 80元。 2、报名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,发现弄虚作假的,取消报考、录(聘)用资格。 (二)考试办法 1、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,笔试(含奖励分)、面试各占50%。 (1)笔试:学校组织统一考试,笔试知识范围另行通知。 (2)面试:根据笔试成绩(含奖励分)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名额的1:3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、分析解决问题能力、临场反应能力、仪态仪表等,同时参考应聘人员的在校学习、工作表现。 (3)奖励分:凡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,笔试总分加1分;获得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,笔试总分加2分;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 业生称号的学生,笔试总分加3分。(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,只选取最高一项加分,奖励分在折算前加分,加分以报名结束时提供证书为准。) (三)录用办法 1、确定录用初步人选: 按考试总成绩排列名次,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录用初步人选; 2、组织考核、政审和体检(体检按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的标准执行); 3、公示: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上公示,公示期为一周; 4、办理聘用手续。 三、日程安排 1、报名时间:2012年6月1日-7月10日(节假日除外) 2、报名办法:现场报名(节假日除外) (1)报名地点:黎明职业大学人事处【泉州市通港西街298号行政楼(骆忠信大楼)三楼】 (2)联系人电话:赖老师22902302 ;陈老师22912802 3、考试: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四、聘用方式及相关待遇: 1、聘用方式:采用人事代理办法,不占用学校编制,人事关系由泉州市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。 2、待遇:享受养老、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。月工资2700-3000元。 附件:《黎明职业大学辅导员报名登记表》 黎明职业大学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: 黎明职业大学2012年公开招考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相片 身份证号 码 政治面貌 民族 籍 贯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现工作单位 毕业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(资格) 学历 学位 外语语种及水平 计算机水平等级 生 源 地 有何专长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主 要 简 历(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学校、何单位学习、工作,任何职务) 主 要 业 绩受过何种奖惩 学校意见
一寸相片
注:此处两张相片只粘1/2胶水。